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已认定的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有下述()之一的,应自该情形发生年度起取消其资格。 A.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部门评定的C级或D级的B.有逃避缴纳税款或帮助他人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C.被登记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13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8-02-07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依据本通知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文件规定,自()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新办法实施执行。A.2018年1月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各稽查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结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财政、税务部门按照上述管理权限,对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的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税[2014]33号)同时废止。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初次申请免税资格的认定 (一)经自治区级(含自治区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条件的,如企业所得税由国税部门管理,初次申请免税资格文...
根据《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 )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A.六个月B.一年C.二年D.三年的答案是什么.用刷刷题APP,拍照搜索答疑
近日,财政厅联合省级税务部门发布《四川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办事指南》。《办事指南》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和“优化服务”的“加法”,以方便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
甘财税法〔2018〕16号 各市(州)、兰州新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财政局(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为了做好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