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8年13号文件,从其命名和发布形式来看,更可能是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用于对特定财税政策进行解释、补充或细化。这类文件虽然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但并不属于行政法规的范畴,因为其制定和发布主体并非国务院,且通常不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公布。法律依据的缺失: 在提供的法律依据中,即《中华人民...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文件规定,自()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新办法实施执行。A.2018年1月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
即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2019年至2021年纳税年度,企业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仍适用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自2019年度预缴申报起才可以享受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中规定此次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从()起执行()A.2018年12月1日B.
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 从2016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规模企业2018年第4季度收入29.9万,没有超过30万,那增值税交了5000元,这个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可以减免?
财税201X年121号文件 篇一:财税[201X]121号相关法规解读信息 相关法规解读信息-044、关于财税[201X]121号相关问题的解读 有关防范资本弱化和关联企业之间利息处理的解读综合比较 解读财税[201X]121号:防范资本弱化新规定新在哪里 201X-11-2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以下简称“2号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以下简称“3号公告”)...
四、1.根据财税﹝2018﹞51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个我要怎么操作呢 晶 于2020-05-28 09:47 发布 1617次浏览 标签: 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