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3〕12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
财税2016年36号附件2(全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一)兼营。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
一、资产重组不征增值税的概述 资产重组作为一种企业内部资源的重新配置方式,其本质并非商品买卖,而是企业内部资产结构的调整。因此,在资产重组过程中,不涉及价值的增加,也就没有征收增值税的必要。这一点在财税2016年36号附件2中得到了明确体现,即资产重组不征收增值税。 二、资产重组不征增值税的详细分析 资产重组...
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税屋提示—— 1、依据...
财税2016 年 36 号附件 2 (全文)财税 2016 年 36 号附件 2(全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 [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以下 称《试点实施办法》 )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 有关政策(一)兼营。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
10.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应按照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征免增值税。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11.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
财税201636号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一)兼营。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3月23日 财税2016年36号文件附件 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
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一)兼营。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