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2]4号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财税[2012]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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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财政部、国...
原投资主体续存,即这个东西之前是谁的,重组后仍然是谁的。体现一个资产所有人未改变的实质,在此前提下相关契税等给予减免。
目前全文有效,但是没有看到有关是否延期的文件。
一,企业改制免征契税的适用条件放宽,并允许引入新的投资者 财税〔2015〕37号文与财税〔2012〕4号文有关企业改制的定义基 本一致,但表述略有差异.根据财税〔2015〕37号文,企业改制是 指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 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 公司...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二)核装备及核燃料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5.核工程按照3%提取(以工...
由于财税[2009]64号发文日期为2009年4月30日,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发文时间是2009年8月21日,在财税[2009]64号发文日期之后,因此财税[2009]64号出台时,没有涉及金融企业执行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问题,财税[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