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50号)的规定和国务院的有关精神,为做好相关增值税政策规定的衔接,加强征收管...
嘿,朋友!为您呈上资源~ 点击[2009022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7号.doc]即可轻松获取! 你对这类资源平时关注多不多,还有其他想要的资源吗?
财税[200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50号)的规定和国务院的有关精神,为做好相关增值税政策规定的衔接,加强征收管...
税务部门需要更新相关的税收征管系统和流程,以确保新的征收率能够得到准确、有效地执行。 综上所述,财税2009年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中提到的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这一调整有助于减轻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促进其发展。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应关注...
针对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应当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这里强调的是,销售的物品不包括固定资产,以确保准确适用税率。但如果销售的物品包括固定资产,则需要按照不同的税率来计算,即增收2%。这是为了避免混淆,确保每一项资产的处理都符合税法要求。理解...
该文现在有效。财税[2009]9号文指的是《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于2009年8月31日由财政部、税务总局、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在官方发布的文件公告中,该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财税【2009】9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税[200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50号)的规定和国务院的有关精神,为做好相关增值税政策规定的衔接,加强征收管...
关于财税2009年9号文件与简易征收的相关规定,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财税2009年9号文件并非直接规定简易征收的详细条款,但简易征收的相关规定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找到。针对用户询问的简易征收,以下是根据相关法规的详细解答: 一、简易征收的定义与法律依据 简易征收是指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在某些特定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