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资产损失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57 号 成文日期 2009-04-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 512 号 的有关规定 现就...
十一、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经扣除的资产损失,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时,其收回部分应当...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出自《江苏商业会计》期刊2009年第3期文献,主题关键词涉及有税前扣除政策、企业资产损失、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所得税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税等。钛学术提供该文献下载
1 解读“财税„2009‟57 号文”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变化 段光勋 吴志扬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9 年 4 月 16 日以“财税„2009‟57 号文” 发布了《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简称该通知 以替代原国家税务总局的第 13 号令《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简称原政策 并规定...
2009 年 4 月 16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 号)正式印发, 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12 号)的有关规定, 就企业资产损失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政策进行了 明确, 自 ...
[2009]57[2009]88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和《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对新税法下企业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作了明确。国税发[2009]88号文件中的非货币性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与...
财税[2009]57号文的发布,对于纳税人来讲,解决了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标准和条件,但是并没有象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明确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规范性程序和认定证据的范围和内容,特别是资产损失的报批时限、各级税务机关资产损失的审批权限、外部合法证据的具体内容等,仍然有待于国家税总局制定具体政策予以明确。 财税[2009]...
财税[2009]57号:两类股权投资损失税前扣除方法 企业股权投资可能产生投资收益也可能导致投资亏损,就股权投资损失而言包括股权持有损失和股权处置损失。关于股权投资损失的税务处理,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所称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