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9年1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111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9-09-27 字体:【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
财税[2009]111号文第一条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于金融机构从事金融商品买卖的营业税征收政策没有任何变化。因此,我们关注的焦点主要是大量非金融机构例如一般的生产型、服务型企业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买卖金融商品的...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因离婚财产分割、继承、无偿赠与家庭成员等111号文中所列情形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然而,111号文并未明确上述“暂免”征收营业税的时限,这或许是有待进一步澄清的问题之一。 111号文同时规定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纳税人向税务部门申请营业税免税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这些文...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本政策的出台是基于鼓励境内单位或个人走出去,免征流转税也可以提高我国单位和个人的国际竞争力。但免税范围仅限于建筑业和文化体育业,我的理解是,境内单位或个人是国内纳税义务人,到境外从事...
解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 免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111号)之境内劳务界定篇 作者:**李利威发表于《中国会计报》 2009年9月2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个 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2009]111号)(以 下简称111号文件),该文件不仅以暂免营...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局原印发的下列规范性文件和部分文件条款同时废止或失效。 一、原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援项目税收问题的函〉的通知》(税一〔1990〕151号)中有关营业税的部分废止; ...
1. 国税函[2009]212号主要规定了一些享受优惠程序上的要求,财税[2010]111号主要明确一些政策规定。 2.财税[2010]111号文所称技术转让 “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范围包括以下6类技术: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5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城牌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4]110号) 6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神牌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4]111号) 6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现代牌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4]112号) 6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江铃全顺牌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国家商品储备业务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央和地方部分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以下简称商品...
【增值】财税[2009]113号 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营业】财税[2009]112号 关于对跨年度老合同实行营业税过渡政策的通知 【营业】财税[2009]111号 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 【企所】财税[2009]110号 关于保险公司提取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