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 策的通知 2009 年 4 月 16 日 财税[2009]5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12 号)的有关...
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四)项和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A.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B.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C.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点击查看...
财税[2009]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9年第57号 (2009年第57号)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二、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80亿元,实际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