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24〕1号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精神,现就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称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地经“二线”进入合作区的有关货物视同出口,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但下列货物不包括在内...
财税[2024]1号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精神,现就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称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地经“二线”进入合作区的有关货物视同出口,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但下列货物不包括在内: 1.财政...
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的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三、本通知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的具体管理办法,按现行政策执行。 附件:内地销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不予退税的货物清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4年1月11日 相关附件: 内地销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不予退税的货物清单.pdf ...
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在本市范围内,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第三条规定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不方便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办税服务厅...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号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2021年第23号)中相关税务执法文书进行修改调整。《公告》修改了...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1号2024-2-22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工作,满足广大纳税人多样化申报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将税务机关接受纳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2024年第一批)予以公布。 附件:经认定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2024年第一批)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
国务院新规,2024年5月1号起执行#工商年报#开公司找乘风财税#每天学点财务知识 - 举个丽子于20240322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2.7万个喜欢,来抖音,记录美好生活!
发票最新规定。2024年3月1号开始执行,你知道吗?#注册公司记账报税 #财税知识 #注册公司 #深圳同城 #企业服务 - 艺鸿企业管理于20240225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8003个喜欢,来抖音,记录美好生活!
2024年度纳税申报期限明确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4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