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与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签订上述产权转移书据或应税合同的其他当事人照章征收印花税。 三、本通知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
#最新政策#【财税〔2023〕44号: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支持保险保障基金发展,增强行业经营风险防范能力,现将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事项明确如下:一、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
4.以保险保障基金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 对与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签订上述产权转移书据或应税合同的其他当事人照章征收印花税。 三、本通知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41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支持保险保障基金发展有关税收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财税〔2023〕44号文件:免征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3〕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支持保险保障基金发展,增强行业经营风险防范能力,现将保险保障基金...
所属专辑:财税新政 声音简介 本期主题: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公告(财税发 工公告2023年44号) 1、税前加计120% 2、2023.01.01~2027.12.31 音频列表 1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公告(财税发 工公告2023年44号) 26 ...
财税〔2023〕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
最近政策新政不断,财务人员要加强学习,只有提高自身实力,才可以升职加 薪,五年财务经验和一个经验用五年是不一样的! 欢迎在留言区留言,优质留言会显示在留言区! 相信我们每一个财务人员最终将会成就美好的财务人生! 滨州会计QQ群-1群 255253841 滨州会计QQ群-2群321975611...
四、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财税〔2023〕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支持保险保障基金发展,增强行业经营风险防范能力,现将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事项明确如下: 一、对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