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23〕23号)、《关于转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8号)和《北京市关于贯彻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新出发〔2023〕5号)的有关规定...
2024年度纳税申报期限明确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4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一、1月、3月、7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
财税[2023]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促进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
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市政基础设施入账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市政基础设施入账工作,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结合《通知》要求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各市政基础设施记账主体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
【江苏税务】尊敬的纳税人:您单位系高新技术企业,提醒贵单位在2023年度汇算清缴时对照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2017年第40号和2018年第23号等相关文件,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如有疑问,请咨询泰兴市税务局,联系电话:87615771【泰州税务】 老师,收到这个...
财税〔2023〕23号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为规范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管理,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4〕10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在组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时,向省、自治区、...
一、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 2023年8月21日...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
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 国函〔2023〕23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
(06).财税2023年1号公告发布,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相关免税栏次? (05).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如何处理? (04).财税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