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8年第28号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规范税收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考虑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
请问,根据2018年28号文第九条,是否可解读为个人开给单位的500元以下 收据,收款凭证上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即可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据?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
再谈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当务之急是如何落实 面对纷繁复杂、形式多变的经济活动,成文法很难全面概括、精准定位、详尽规范,这也是文字本身的局限。所以,事物本不存在完美,只存在趋于完美。政策出台后,广大财会人员、税务人员认真学习,条分缕析,从理论和落实两个层面积极探讨,这就是趋于完美的过程...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菏泽市财政局、菏泽市国税局、菏泽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复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菏财税〔2018〕10号)同时废止。 附件: 1. 山东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表 2. 非营利组织上年度资金来源、使用情况表 ...
老师好,请问:有老会计说,依据财税2018第28号文的意思,公司向个人购买东西后,只要不超过2万元,都可以凭转账凭证和购买合同进行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是吗? 答: 你好,不是的,没有这个规定 开基本户,交了工本费100元,银行给了一张记账凭证。如下图,这个是合法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不? 答: 你好,这个没法抵扣所...
…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
财税小知识问:500元以下的支出,都可以凭对方开具的收据税前扣除吗?答:很多人认为,只要支出不超过500元,任何收据都足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依据。实际上,这一认识并不全面。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起征点500元以下的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可以用收款凭证及内部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