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简并增值税税率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原适用13%税率的货物,适用11%的税率,但是原抵扣力度不受影响。对纳税人而言,37号文是机会和风险并存,既可能因此降...
废止。财税〔2017〕37号文件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第三条同时废止。
财税〔2017〕37号文件打了谁的脸-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中国税务报第7版刊载董泽亮一文《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需谨慎》,该文认为,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小规模纳税人因销售免税农产品而开具的销售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笔者认为这是对税法的错误...
增值税率简并机会风险都有——财税 [2017]37号文件解析 在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简并增值税税率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 策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13%的增值税 税率,原适用13%税率的货物,适用11%的税率,但是原抵 扣力度不受影响。对纳税人而言,37号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004号的规定,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已由17%调整为13%。现将《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以下简称注释)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
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适用11%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 一、农产品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包括挂面...
对非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从事防疫(包括灭鼠等)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应征收营业税。是的 一般的灭四害费用作为管理费用税前扣除,相当于免所得税。您好,对于我提供的答案您还满意吗?如果有其他想问的话,您可以说一下,我这边也会尽力为您提供解答的哦!
凡是核定扣除进项税的纳税人,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的规定执行。但是,扣除率按照37号文的规定调整。 (五)取得普通发票不得抵扣...
因此,农业生产者(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可以作为抵扣凭证。财税〔2017〕37号文件打了谁的脸? 财税〔2017〕37号文件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第三条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