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36号)附件3免征增值税项目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
1.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
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
财税〔2016〕36号 注释【条款失效】 1、依据财税[2017]5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本法规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三)项第4点自2018年1月1日起废止。 2、依据财税[2017]9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
本期内容:财税[2016]36号文附件3~2:关于免征增值税规定之三 策划组成员:沐兰、悠闲、晓红、刘凤、小虫、且听风吟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聆听税法》-最新法规语音版 17.02万3651免费订阅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3~4:关于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增值税规定 43312:02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3~3:关于免征增值税规定之三...
如果您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的附件3第(二十六)条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
财税2016年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四)婚姻介绍服务。(五)殡葬服务。(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八)从事学历教育的...
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增值税政策 61005:55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3:不动产租赁、纳税地点、原增值税纳税人业务等规定 60318:55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2:进项税额、计税方法、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等规定 45815:31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1:关于兼营、销售额的相关规定 49313:58主播...
外籍个人是否适用财税〔2016〕36号文附件3第五条的个人转让住房的免税规定? 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其中,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