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有:()A.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财税2016年36号文 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年36号文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第十九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第二十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A.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B. 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C. 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D. 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 一、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一)交通运输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
财税(2016)36号,附件1至附件4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 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 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
1.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
9 p. 财税36号文件 77 p. 营改增财税〔2016〕36号 18 p. 财税36号文件解读 14 p. 16年营改增财税36号 11 p. 2016年营改增最新政策36号文件 3 p. 营改增36号文件 解读 2 p. 营改增36号文件细则 11 p. 营改增36号文件解读 18 p. 国家财税36号文件 17 p. 财税36号文件 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