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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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核心内容 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的处理:根据财税【2011】100号文,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需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应单独进行核算。此类税款,在符合规定用途的前提下,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二、相关法规及政策解读 不征税收入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阶段性免征或下调优惠政策。(详见:财税〔2019〕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二、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 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
财税[2011]100号2011-10-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现将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
关于财税2011年100号文的规定,主要涉及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政策背景与目的 为鼓励软件产业发展,提高软件企业的竞争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对软件产品的增值税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政策内容 即征即退政策 ...
财税[2011]100号 2011.10.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现将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
财税[2011]100号 字体:【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现将软件产品增值税...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现将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 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现将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 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