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中文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机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财税〔2009〕59号 公告全文财税〔2009〕59号...
解读财税〔2009〕59号: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新旧政策比较 作为新所得税法的重要补充通知,59号文的出台,不仅使企业在进行合并重组时有据可循,也填补了我国所得税法对有关处理规定的一项空白。 一直以来,企业重组清算的所得税纳税,是业内关注的重点,更是难点。 今年5月中旬,被期盼已久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第六条第(三)项中有关“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75%”规定调整为“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5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
企业需要关注的是,对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应以财税[2009]60号《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为依据。例如:A公司拥有资产账面价值500万元,计税基础480万元,公允价值600万元。A公司于2009年5月1日变更为B合伙企业。A公司应将2009年1月1日至5月1日作为清算期计算清算所得。该清算所得为A公司全...
解读财税[2009]59号: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新旧政策比较 作为新所得税法的重要补充通知,59号文的出台,不仅使企业在进行合并重组时有据可循,也填补了我国所得税法对有关处理规定的一项空白。 一直以来,企业重组清算的所得税纳税,是业内关注的重点,更是难点。
2009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明确了企业重组所得税政策。在当前经济危机形势下,企业并购活动异常活跃,但因此前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尚未明确,很多企业的重组行动暂被搁置,59号文的出台明确了国家对重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直接控股关系的非居民
财税[2009]59号文件所称的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受让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转让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受让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在理解财税[2009]59号文件资产收购含义的基础上,需要重点区别以下两方面内容: ...
文号:财税〔2009〕59号发布日期:2009-04-30 飞狼财税通编注:2017.09.22 经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者国有全资子公司,属于本文第四条规定的“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所得税处理做了明确规定,适用于2017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59号 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