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5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12-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
根据《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相衔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以下简称159号文)于近日下发,明确了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所得税有关问题。 一、合伙企业的界定 159号文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
关于财税2008年159号文件第四条规定计算的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款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该文件具体条款内容涉及的是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分配与缴纳,而这一问题主要关联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而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直接规定的范畴。 合伙企业所得...
合伙制基金退出中的税收要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文件,我国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因此,在有限合伙制基金中,遵从“先分后税”的原则,基金本身并不是纳税义务人,而其合伙人才是纳税人。 相比而言,公司制基金在“先税后分”原则下,股东从...
您好,企业所得税将取得的投资收益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悟空资料下载室 嘻嘻,宝子呀,给你找到资源了哦! 快点击[2008122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特殊文件).doc]打开它吧,保证是想要的。 你是不是还喜欢什么相关的东西,快和我说说~
财税〔2008〕15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12-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现将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现将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财税[2008]159号《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现将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