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一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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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8]1号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软件...
财税[2008]1号 2008年03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
财税(2008)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企业所得...
法规1 这意味着,财税文件的有效性首先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具体文件的有效性判断: 财税2008年1号文件作为一份具体的财税政策文件,其有效性需结合文件内容、发布时间、适用范围以及是否有后续文件替代或废止等因素综合判断。 若该文件内容符合当时及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且未被后续文件...
另外,由于财税[2008]1号文件属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配套规定,通知此处所说的“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应当指2008年1月1日(含)以后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成立于2008年1月1日前的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原财税[2000]25号文和财税[2002]70号文享受类似优惠。 某公司是新办软件企业,成立于...
财税[2008]1号文件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是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一部分。通过扩大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和调整税率结构,中国税收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这也为中国未来的税制改革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3)提高了税收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财税[2008]1号文件的修订,加强了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通过建立信息采集和管理系统,实现...
财税[2008]1号文件的税收优惠政策 2008年2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文,该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国务院批 准,对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进行了系统规定,给纳税企业带来了一道丰盛的企业所得 税优惠套餐。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