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0】125号文件至今有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对住房租赁市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
有效,来自总局网站。
有效,但是现在肯定是修改了相关的内容,毕竟时间太久了,国家的法规是逐步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