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取消了()税率。A.3%B.11%C.17%D.13%
6.2019年4月4日,关于税率调整的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正式下发,自5月1日起执行。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此次增值税调整产生的影响传导正确的是(①利润增加,提高生产积极性②扩大消费,创造经济发展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8〕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局: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 通知 财税〔2018〕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8〕3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7%和 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 16...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8〕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