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8号)第十一条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财税地字[1986]第 008 号 颁布时间: 1986-9-25 发文单位: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一、 关于城市, 县城, 建制镇, 工矿区的解释 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建制镇是指经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
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财税地字〔1986〕8号 条款失效成文日期:1986-09-25 注释:条款失效。第十一条失效,参 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 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 知》,财税〔2005〕181号。 条款失效。第七条失效,参见:《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 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1.依据财税[2005]18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本法规第十一条同时废止。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文第五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废止...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的规定,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房。 因此,事业单位用于出租的房产不属于上述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通知 编辑 语音 一、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解释 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内容 编辑...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关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虽然没有直接给出具体的条文内容,但可以根据相关税收法规进行一般性的解释和说明。 一、房产税的基本规定 房产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征收的一种税。法规1 房产税的纳税人包括房产的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房产...
注释:条款失效。第十一条失效,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
注释:条款失效。第十一条失效,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 条款失效。第七条失效,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 注释:条款失效,第五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