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
十四、除上述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规定,继续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执行,其中,第八条第三款关于“进项构成比例”的...
央视网消息:6月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其中提出,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按月...
十四、除上述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规定,继续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执行,其中,第八条第三款关于“进项构成比例”的相关规定,按照本公告第八条规定执行。 十五、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留抵退税...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2年3月2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明确了小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将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力度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
十六、本公告自2022年4月1日施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六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关于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及21号文增值税留抵税额相关政策,以下是对该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基本概念 增值税留抵税额,是指当纳税人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所产生的税额差额。进项税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时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是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对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涉及的扣税凭证种类进行了微调,增加了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两类。调整后的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中大、中、小、微企业的退税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 (1)增量留抵退税的申请时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