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称39号公告)第八条规定的留抵退税条件相比,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条件由“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
114.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2019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第84号公告——《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称,自2019年6月1日起,对部分先进制造业行业放宽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国家将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比例由10%提高至15%。该税收政策发挥作用的...
五、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其他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称39号公告)执行。 六、除部分...
+订阅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 为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6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19年7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 2.纳税信用等级为...
为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6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19年7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 2.纳税信用等级为...
摘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简称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文件,现将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19年7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A.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B.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C.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
发表了博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的规定,纳税人填报的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物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