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问:《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改前,原税法中11项应税所得的最后一项为“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问:《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改前,原税法中11项应税所得的最后一项为“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文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施行日期】2019.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 正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74号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政策衔接工作,...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 四、个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廷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的规定,领取的税...
摘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简称2019年第74号公告,现将个人取得的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事项公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现将个人取得的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
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 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
答案: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74号 主要内容有三个要点: 要点一:个人担保收入、房屋产权受赠收入、网络红包明确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点二:明确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金收入的计税方法。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问:《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改前,原税法中11项应税所得的最后一项为“国务院财政部...
一、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74号 主要内容有三个要点: ★要点一:个人担保收入、房屋产权受赠收入、网络红包明确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点二:明确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金收入的计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