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增值税制度完善,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为保证改革实施到位,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2008年12月19日 财税[2008]1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推进增值税制度完善,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为保证改革实施...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税台注释:该文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自2014年7月1日起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
为推进增值税制度完善,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为保证改革实施到位,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
为推进增值税制度完善,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为保证改革实施到位,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推进增值税制度完善,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为保证改革实施到位,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
c〔2008〕36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12-30各市国家税务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一、《通知》第三条规定的“应于2009年1月份一次性转入‘应交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