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应当严格遵守《财政部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有关要求,按照规范的函证内容、格式和程序处理函证业务,加强函证过程控制,提升函证工作质量,实现银行函证业务规范化。
现将财政部 银保监会《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的通知》(财会〔2022〕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别提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关注上述文件有关银行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所对应的内容、格式、实现途径...
各会计师事务所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应当严格遵守《财政部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有关要求,按照规范的函证内容、格式和程序处理函证业务,加强函证过程控制,提升函证工作质量,实现银行函证业务规范化。 ...
各会计师事务所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应当严格遵守《财政部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有关要求,按照规范的函证内容、格式和程序处理函证业务,加强函证过程控制,提升函证工作质量,实现银行函证业务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