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 为支持脱贫攻坚,现就企业扶贫捐赠支出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三、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尚未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可执行上述企业所得税政策。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 2019年4月2日
三、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尚未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可执行上述企业所得税政策。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 2019年4月2日
为支持脱贫攻坚,现就企业扶贫捐赠支出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政策依据:《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
三、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尚未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可执行上述企业所得税政策。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 2019年4月2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落实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 为支持脱贫攻坚,现就企业扶贫捐赠支出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为支持脱贫攻坚,现就企业扶贫捐赠支出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
三、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尚未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可执行上述企业所得税政策。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