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2023年第1号) 2.5%征收率 可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 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 号)第二条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第四条的规定:“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