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11号 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自...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11号 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自2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中()行业。 A.邮政服务B.电信服务C.现代服务D.生活服务E.交通运输服务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
3、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4、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5、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
2.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发布时间:2022-4-14|云展网企业宣传册制作宣传册其他2.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关注 云展网用户 粉丝: 0 百万用户使用云展网进行翻页的电子书制作,只要您有文档,即可一键上传,自动生成链接和二维码(独立电...
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 14号),纳税人 2022年 5 月申报期申请增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期末留抵税额为50万,纳税人 2022年 4 月申报期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 40万,2022年 4 月税款所属期期末留抵税额为30万,请问纳税人 2022年 5 月申报期的增量...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号)第三条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老师,请问这个针对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普票吗?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用了专票,请问专票部分要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