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确定上市公司限售股权公允价值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公允价值确定的规定执行,不得改变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确定原则和方法。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确定所持有限售股权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处理。3. W...
企业在确定上市公司限售股权公允价值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公允价值确定的规定执行,不得改变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确定原则和方法。 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确定所持有限售股权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处理。 三、...
二o 0 九年六月二 日 部 则解释第 3 号的通知 09] 8号 直辖 市、计划单 列市 财 政厅 (局 ) , 新疆 生产 建设 {现的问题 , 同时考虑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 见 予印发。 本解释 中除特别注明应予追溯调整的 二 o o 九年六月十一 日 0解释第 3 号企 业取得 被 投资 单位 宣告 发放 的现...
企业在确定上市公司限售股权公允价值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公允价值确定的规定执行,不得改变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确定原则和方法。 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确定所持有限售股权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处理。 三...
为了深入贯彻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考虑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情况,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现予印发。本解释中除特别注明应予追溯调整的以外,其他问题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一日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出自《江苏商业会计》期刊2009年第4期文献,主题关键词涉及有企业会计准则、印发、财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会、计划单列市、直属机构、管理企业等。钛学术提供该文献下载服务。
我国财政部于2009年6月发布财会[2009]8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在利润表"每股收益"项下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 王林,门瑢 - 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 被引量: 3发表: 2011年 准则解释3号下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的深入贯彻和...
闽教办财〔2009〕 50 号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3 号》 的通知 有关省属高校, 厅直属单位(学校) : 现将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 号〉 的通知》 (闽财会〔2009〕 14 号) 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Ο Ο 九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 教育...
财会[2009]8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深入贯彻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考虑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情况,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现予印发。 著录项 来源 《现代会计》 |2016年第...
类别:企业会计 文号:沪财会[2009]68号 颁发日期:2008-08-03地 区:上海 行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三、七分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