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资〔2020〕97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为满足自...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和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于提升行政...
财资[2020]97号2020-08-26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
冀财资〔2020〕14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各县(市、区)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省直各部门: 现将《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
各盟市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要求,...
自治区各部门、各盟市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要求,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各部门、各盟市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确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