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经2020年11月26日第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刘昆 2020年12月3日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进一步强化财政票据管理,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决定,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条、第四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八条...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11月26日第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 刘昆2020年12月3日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进一步强化财政票据管理,经财政部部务会...
三、将第三条第一款中的“简称”修改为“统称”,并将第二款修改为:“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包括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的重要依据。” 四、将第四条第三款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修改为...
五、将第五条修改为:“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文件、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依托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财政电子票据,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财政部门通过有关票据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财政电子票据真伪查验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4号--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12-09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4号——《财政部关于修改的决定》.2020-12-10 [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12-03 [5]山东省济宁市政府投融资...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11月26日第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刘昆 2020年12月3日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进一步强化财政票据管理,经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11月26日第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刘昆 2020年12月3日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进一步强化财政票据管理,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决定,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4号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为进一步强化财政票据管理,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决定,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条、第四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七条和第三章章名中的“印制”修改为“监(印)制”。二、将第二条...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11月26日第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刘昆 2020年12月3日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进一步强化财政票据管理,经财政部部...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11月26日第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刘昆 2020年12月3日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进一步强化财政票据管理,经财政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