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的资产出租、出借事项,财政部授权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应于批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文件(一式三份)报财政部备案。中央级事业单位收到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后,应将复印件报所在地的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备案。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事项的管理,结合本部门实际...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92号,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