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
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各部门、各...
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法规。 第二条 本法规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基【 2002】394号)的规定,地方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报批方式是()o A. 由各省、自治区、直
1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财建〔0000〕〕394394号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
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各部门、各地区及项目建设...
财政部 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2002 年 9 月 27 日 财建[2002]394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全国政协办公厅 高法院 高检院 各人民团体 中央管理企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基本建设...
第六条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加强本部门或本行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