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一致,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8月24日 城建税计税依据的规定缺失了对纳税困难企业的人文关怀,对留底抵欠税企业造成了重复课税 无论是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建设维护税法》,还是财...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有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城建税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一致,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8月24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http://t.cn/A6ITMCxr#财税##土地增值税##房地产财税##建筑业##税收筹划#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规定,以下选项中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有()()A
事项: 4月28日,财政部官网公布《关于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4号)。公告决定自5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同时调整部分钢铁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一致,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一致,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财政 部税务总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