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执行《目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从事《目录》内符合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于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主题企业所得税公共基础设施基础设施 各设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
现将执行《目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从事《目录》内符合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于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一笔生产经营...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2008-12-17 [6]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2009-11-23 [7]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