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规定的过渡优惠政策及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企业,在定期减免税的减半期内,可以按照企业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其他各类情形的定期减免税,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25%的法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 二、《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
三、企业在享受过渡税收优惠过程中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情形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统一规定执行。 四、2008年1月1日以后,居民企业之间分配属于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积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
三、企业在享受过渡税收优惠过程中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情形的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 号)的统一规定执行。 四、2008 年 1 月 1 日以后 居民企业之间分配属于 2007 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积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均应按照...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浙地税函[2009]44号)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中...
各地要抓紧广泛宣传,做好培训辅导,认真贯彻落实。实际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税政二处)反映。 附件: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略) 2.小型微利企业认定申请表(略) 二ΟΟ九年五月十五日©...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按照通知规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各级地税机关应切实落实好此项政策,向企业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按照通知规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各级地税机关应切实落实好此项政策,向企业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浙地税函[2009]44号)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中...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浙地税函[2009]44号)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中...
相似政策 [1]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2008-12-26 [2]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2009-11-30 [3]国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