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点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
二、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
二、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2006年12月25日财税[2006]186号) 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房产税政策财政部财税经研究,现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VIP税收征纳
为统一政策,规范执行,现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改及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改及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J],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实施企业和单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J],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J], 4.财政部、国...
为保障居民供热采暖,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三北”地区供热企业(以下简称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统称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向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
法规类别:房产税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粤财法[2007]21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转发给你们,《通知》第一条中房产原值减除比例按照《福建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进行减除,请遵照执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