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48号《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规定中需要本市明确的有关问题,特作具体补充规定如下: 一、规定第七款所称使用时间和磨损程度标准为:新建商品房未投入使用,三年以内也未出售的,可以按新建房的实际成本费用扣除,计征土地增值税;如超过三...
税务 , 通知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京财税( 1996) 645号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 1995) 48号《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具体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二、关于地方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费用如何计征土地增值税问题。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费用作为转让收入计税的,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只允许扣除大市政费。四源费、用电权费、绿化费。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略)...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48号《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规定中需要本市明确的有关问题,特作具体补充规定如下: 一、规定第七款所称使用时间和磨损程度标准为:新建商品房未投入使用,三年以内也未出售的,可以按新建房的实际成本费用扣除,计征土地增值税;如超过三...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48号《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具体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新建房与旧房的界定问题 凡是已使用一年以上的房产均属旧房。
各市、地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48号“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破产企业拍卖房地产还债可以照本通知第三条的规定,给予免征土地增值税的照顾。【条款废止】 ...
现将财税[1995]4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破产企业拍卖房地产还债可以照本通知第三条的规定,给予免征土地增值税的照顾。 二、关于新建房与旧房的界定问题,在省里未作统一规定之前,由各市地财政局和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实施时间:1995-8-30 法规类型: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山东 评论人次:1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四条 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赠与,是指如下情况: (1)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