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时间:2020-6-12 法规类型: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评论人次: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20160105财税〔2016〕4号-关于提高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全部销售电量的基金征收标准,由每千瓦时1.5分提高到每千瓦时1.9分。 20130827发改价格〔2013〕1651号-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和你单位申请情况,现拨付2020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资金支付方式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见附件2。项目代码和名称为“Z175060070001 可再生能源电...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目前累计进入目录项目196624MW。 20160105财税〔2016〕4号-关于提高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全部销售电量的基金征收标准,由每千瓦时1.5分提高到每千瓦时1....
20160105财税〔2016〕4号-关于提高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全部销售电量的基金征收标准,由每千瓦时1.5分提高到每千瓦时1.9分。
财建〔2020〕1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部制定了《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和你单位申请情况,现拨付2021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资金支付方式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见附件2。项目代码和名称为“Z175060070001 可再生能源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