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财建〔2004〕300号)同时废止。 附件2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财建[2022] 50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费用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5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费用控制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50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费用审计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507号)
南沙渔业产业园美丽渔场创建项目建设管理(代建)服务招标公告根据项目代码:2205-440115-04-01-464512号批准,且项目资金已到位,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根据有关法规和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建设管理(代建)单位,邀请有投标意向...
现将《》(,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对于建设地点分散、点多面广、建设工期长以及使用新技术、新工艺等的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管理费确需超过《通知》确定的开支标准的,省级项目应当事前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省财政厅备案。未经批准的,超标准发生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