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 (财库[2014]122号,财政部2014年9月26日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有关代理机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招标师在线创作的个人成长有声书作品财库〔2014〕122号,目前已更新1个声音,收听最新音频章节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 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有关代理机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自201...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自2014年8月31日起,取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实施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为做好代理机构后续管理的政策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