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1月起,省级预算单位全面采取授权支付方式发放人员工资。为更好地规范该项工作,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代理银行(目前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应认真履行与省财政厅和省级预算单位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原由财政统发工资时承诺的服务事项须继续保留并切实...
省级预算单位按照《广东省省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粤财库[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将银行账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办理定期存款的,不得在定期存款银行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相应开立定期存款账户。 第十二条 省级预算单位自主管理类账户包括: (一)贷款账户。省级预算单位符合相关管理规定,从其基本存款账户、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