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试点期间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确保政府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
(四)组织本部门所属单位财务报告数据质量监督检查; (五)建立和管理本部门所属单位财务报告数据库; (六)组织本部门所属单位财务报告考核评价工作; (七)审核本部门所属单位财务报表,合并编制本部门财务报表。 第八章 罚则 第四十三条编制部门或单位未按照政府会计准则、政府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要求编报,导致...
第二十三条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以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报表、部门财务报表、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物资储备资金会计报表等为基础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表。 第二十四条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财政管理制度以及会计制度规定,全面清查核实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资产负债等,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政府部门财务分析主要包括资产负债状况分析、运行情况分析、相关指标变化情况及趋势分析等。 第二节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主要内容 第八条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报表附注、财政经济分析、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等。 第九条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及当期盈余与预算...
(五)建立和管理本部门所属单位财务报告数据库; (六)组织本部门所属单位财务报告考核评价工作; (七)审核本部门所属单位财务报表,合并编制本部门财务报表。 第八章 罚则 第四十三条编制部门或单位未按照政府会计准则、政府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要求编报,导致政府财务报告内容不完整、信息披露不充分、数据信息质量...
第七条政府部门财务分析主要包括资产负债状况分析、运行情况分析、相关指标变化情况及趋势分析等。 第二节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主要内容 第八条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报表附注、财政经济分析、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等。 第九条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及当期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表等。
第二十三条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以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报表、部门财务报表、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物资储备资金会计报表等为基础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表。 第二十四条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财政管理制度以及会计制度规定,全面清查核实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资产负债等,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