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 财办资环〔2022〕39 号 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大连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宁波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青岛市、广东省、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大连市海洋发展局、上海市...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工作部署,按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重点支持各地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全方位、全海域、全过程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