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银行函证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要求安排专门部门或岗位集中发送、收回银行询证函,采用公示地址作为邮寄地址,直接发出银行询证函并直接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取回函(跟函方式具体参见第一部分“(三)集约化要求及特殊情况说明”)。 注册会计师应当始...
注册会计师应当始终对银行询证函的全过程保持控制,包括确定需要确认或填列的信息、选择适当的被询证者、填写询证函、发出询证函并予以跟进。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符合本指引要求的格式填写和发送询证函,一份询证函只列示一个函证基准日。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询证函(包括回函)中所列信息履行...
注册会计师应当始终对银行询证函的全过程保持控制,包括确定需要确认或填列的信息、选择适当的被询证者、填写询证函、发出询证函并予以跟进。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符合本指引要求的格式填写和发送询证函,一份询证函只列示一个函证基准日。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询证函(包括回函)中所列信息履行...
在实施银行函证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要求安排专门部门或岗位集中发送、收回银行询证函,采用公示地址作为邮寄地址,直接发出银行询证函并直接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取回函(跟函方式具体参见第一部分“(三)集约化要求及特殊情况说明”)。 注册会计师应当始终对银行询证函的全过程保持控制,包括确定需要确认或填列的信息...
对于第14项其他业务,银行能够实现集中办理的,应当集中办理,并在总行或总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公布相应事项清单。 对于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等时效性强的特殊情况,可以采取非集中方式,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现场程序(跟函)。对于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受理要求进行的跟函,跟函人员信息应填写在询证函“联系人”信息中。
邮寄银行询证函、跟函、以符合相关规定的数字方式办理银行询证函及回函,均应被视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接受的函证方式。 2.受理函证事项(1—14项及附表)及其办理机构。在公示后,对于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应拒绝。公示的受理事项包括可以集中处理的第14项“其他”中的具体业务事项。对于1—14项及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