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财会〔20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2 财会2021年2号文:年报按新会计准则 183 2021-03 3 档办发2021年1号:发票电子化试点第三批 110 2021-03 4 国税公告2021年2号文:个税汇算清缴时间3月号至6月30号 175 2021-02 5 财税公告2021年3号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新规来了! 168 2021-02 ...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2号,结构性存款在财务报表中应列为()科目。A.货币资金B.受限资金C.其他流动资产D
为深入推进代理记账行业“放管服”改革,加强我市行业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1〕1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会函〔2021〕1号 见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通知如...
平安银行董秘:根据财政部等部委于2021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2号),本行对信用卡分期还款业务收入由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重分类至利息收入,相关财务指标比较期数据已重述。感谢您对平安银行的关注!
新收入准则第五章“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第三十四条,对收入确认的总额法与净额法的选择规范了明确的判断原则:以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财政部、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2 号 证监会 2021-12-24 为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监管规则体系,提高监管透明度,推动市场主体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我会对近期市场反映较多的争议性会计问题进行梳理,研究起草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2 号 ...
(2)企业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但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企业可以对每个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单独选择是否进行统一会计政策的调整。该豁免在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后的财务报告期间不再适用。 (三)关于其他准则的相关会计处理。 1.企业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