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司答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中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等专栏,这些专栏分别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或者贷方,例如“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
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政部 2016年12月3日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
财政部 2016年12月3日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
你好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贷记( )等科目。 A.主营业务成本B.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C.存货D.工程施工...
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逐条解读2016-12-1509:55来源:中华会计网校我要纠错|打印|大|中|小分享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增值税一般纳税...
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增值税会计科目设置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科目设置二、小规模纳税人科目设置三、增值税会计处理明 细科目前后变化本次通知主要的11个变化一、应交税费二级科目由3个增加为10个原设: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留抵税额共3个二级科目,本次增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