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作废。财企2009年242号是《企业财务通则》,截止到2023年10月10号,仍在有效,并没有作废,该文件对企业财务行为进行规范,对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纪律,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财企[2009]242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国家、股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
根据财企[2009]242号《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其主要目的是对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财务核算进行规范,并非针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具体规定。与此相关的《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则对企业薪酬和福利费的税前扣除另有详细说明,两者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
财企[2009]242号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2009年11月26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维护正常的...
二者没有从属关系,互不影响。并且财企[2009]242号文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因此,企业会计处理时参照财企[2009]242号规定,纳税处理时参照国税函[2009]3号规定。
财企〔2009〕242号文件同时明确了企业职工福利费的核算范围,包括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还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职工因公外地就医...
财企[2009]242号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财企[2009]242号 为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国家、股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等有关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
答:《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是规范企业对职工福利费的财务核算,而《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规定,二者没有从属关系,互不影响。并且财企[2009]242号文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职工福利费...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维护正常的...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财企[2009]242 号 2009-11-12 党中央有关部门, 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全国政协办公厅, 解放军总后勤部, 武警总部,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